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連云港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相關規定,現將《江蘇中能化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地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報告》、《江蘇中能化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地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報告》主要內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江蘇中能化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公司位于江蘇省連云港化工產業園區,中能科技是全球三大導熱油及聯苯系列縱向一體化制造商之一,具備SCHULTZ合成高溫導熱油系列及DYNOVA功能性化學品系列產品均超10000噸的年生產能力。
二、調查結論
本次調查共布設土壤檢測點位8個(含對照點)、地下水檢測點位4個(含對照點),土孔鉆探深度6.0m,地下水監測井鉆探深度6.0m。本次調查送檢土壤樣品32個、地下水樣品4個,檢測項目包括GB36600-2018中表1中45項(地下水和地表水檢測項目無氯甲烷)、pH值、石油烴(C10-C40)。
基于獲取的檢測數據,分析評價本調查地塊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得出如下結論:
本次監測地塊土壤中特征重金屬污染物(銅、鎳、鉛、鎘、砷、汞、六價鉻)、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石油烴(C10-C40)檢測結果均符合《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標準要求
本次監測地塊送檢地下水樣品中,pH值、重金屬(砷、鎘、銅、鉛、汞、鎳、六價鉻)、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等檢出結果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標準。
由本次監測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監測結果分析可知,本次監測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總體環境質量良好,但由于本次檢測遵循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且不造成安全隱患與二次污染的原則開展監測,因此點位布設與可能產生污染隱患的設施距離有一定的局限性,故企業應繼續做好重點設施和重點區域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
三、調查建議
(1)本次自行監測所得到的數據是根據有限數量的采樣點所獲得,盡可能客觀的反應地塊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物情況,但受采樣點數量、采樣點位置、采樣深度等因素限制,所獲得的土壤和地下水狀況和實際情況會有所偏差。本結論是我公司在該地塊現場情況的基礎上,進行科學布點采樣并根據檢測結果進行的合理推斷和科學解釋。此次自行監測中沒有發現的污染物質及情況不應被視為現場中該類污染物及情況完全不存在的保證,而是在本次工作內容局限的考量范圍內所得出的調查結果。
(2)本報告結論是基于地塊現有條件、現有評估依據、自行監測范圍、采樣點和取樣位置得出的,除此之外,不能保證在地塊的其它位置處能夠得到完全一致的結果。需要強調的是,地下條件和表層狀況特征可能在各個采樣點、取樣位置或其它未采樣點有所不同。地下條件和污染狀況可能在一個有限的空間和時間內即會發生變化,本次自行監測完成后場地發生變化,或評估依據的變更會帶來本報告結論的不確定性。